61岁的白先生是北京某单位退休职工,老伴去世,一人住在三居室的楼房时感寂寞,经亲友劝说,他决定利用征婚广告找一个老伴。
不久,一个外地在北京打工的宋女士主动前来相见。宋女士自我介绍:原籍东北,44岁,离异,心地善良,能说能干,在北京市还有临时工作和临时住房。白先生很满意,不到半年他们就领了结婚证。
结婚刚满10天,宋女士说:“我的一个同乡是公司的老板,急需借2万元,只用1个月,利息可比银行高出几倍。”白先生于是拿出2万元交给了妻子。妻子说要帮老板办一些事情,要离开家一周。其妻回来后,又趁白先生不在家,翻出了白先生的存折和身份证,到银行取出了白先生的美金存款。
转天,白先生散步回来,看见楼前停着一辆大卡车,几个人正往车上搬自己的家具。他急忙去问站在一旁的妻子。这时,上来几个大小伙子把白先生拖到地下室,还按他妻子的命令,用一块破脏布塞进他的嘴里,一顿拳打脚踢。他眼睁睁地看着所有的家具被装上了车。车开走了,人也没了。
白先生到公安局报案,民警了解情况后说:“你们是合法夫妻,你们之间的问题既不属刑事犯罪案件,也不属于治安案件,你们的纠纷应该通过法院来解决。”
白先生来到法院要求离婚。法官告诉他,我们这个法院不能受理你的离婚起诉。因为法律规定,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你妻子在北京居住时间不满一年,你离婚必须到你妻子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。
白先生从结婚到人财两空,只不过18天的时间。看来,准备通过广告征婚的人们,一定要睁大眼睛,别让白先生的悲剧在你身上重演!
(《北京青年报》2001.3.6)